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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财务报告准则

新加坡财务报告准则
本页面提供新加坡财务报告准则 (FRS) 的指南。通过本指南,我们将帮助您了解新加坡财务报告准则框架的关键概念和特点。

新加坡财务报告准则 财务报告准则规定了财务报表中报告的交易和事项的确认、计量、列报和披露要求。某些行业有专门的财务报告准则。除了协调会计报表外,财务报告准则还在出现争议时提供判断依据。财务报告准则适用于所有通用财务报表。财务报表提供有关公司财务状况、业绩和现金流量的信息,股东、债权人和潜在投资者通常使用它们来做出经济决策。随着跨境交易、外国直接投资、电子商务、资本市场发展以及公司在多家交易所上市的增加,财务报告准则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背景

在全球化之前,每个司法管辖区或市场都有一套与当地经济、政治、文化和商业惯例相符的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但随着全球化的到来以及随之而来的准则的精简、资本市场的演变以及电子商务的兴起,全球经济已趋向于采用同质的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在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基金会的领导下成立,旨在创建统一的全球财务报告体系。2001年,IASB颁布了第一套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自此以后,已有150多个国家采用了该准则。

新加坡的FRS

公司信息披露与治理委员会(“CCDG”)成立于 16 年 2002 月 2007 日,旨在为在新加坡注册成立的公司制定会计准则,并持续审查和推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实践。CCDG 规定的会计准则称为财务报告准则(“FRS”),其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非常相似。最终,CCDG 解散,会计准则委员会(ASC)于 2003 年 XNUMX 月成立。ASC 拥有制定会计准则的法定权力。除了为公司制定会计准则外,ASC 还为慈善机构、合作社和社团制定会计准则。ASC 仅负责制定和颁布会计准则。监督和执行会计准则的遵守情况仍然是各自监管机构的特权,对于公司,会计和公司管制局 (ACRA),对于慈善机构,慈善总监,合作社注册处处长对于合作社,以及社团注册处处长。自 XNUMX 年以来,根据《公司法》,所有在新加坡注册成立的公司以及外国公司的所有新加坡分支机构都必须编制和提交符合新加坡财务报告准则 (SFRS) 的财务报表。SFRS 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IFRS) 基本相似。为了巩固新加坡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并为了国际投资者的福祉,ASC 致力于将 SFRS 与 IFRS 完全融合,以确保全球可比性和透明度。通用财务报告是企业财务状况的主要信息来源,因此它们对潜在投资者、贷方和其他债权人非常有用。此类报表并非提供实体的价值,而是为使用者提供充足的信息,以评估实体的价值。财务报告基于估计、判断和模型,而非精确的描述。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 (ASC) 提供了一些关键概念,用于帮助人们得出财务报告所需的估计和判断。

关键概念

持续经营

财务报表通常基于以下假设编制:企业为持续经营企业,且将在可预见的未来持续运营,因此,财务报表假设企业既无意图也无必要清算或缩减其经营规模。如果“持续经营”假设发生任何变化,报告主体必须适当披露此类意图或此类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权责发生制会计

报告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会计,即交易和其他事项的影响在发生时确认,而不是在支付时确认。这种会计方法能够更清晰地反映企业的经济资源和权利及其变化,并通过更好地估计企业现金流、洞察企业经营效率以及理解市场对企业业绩的影响来更好地反映企业业绩。

相关性

财务报告中提供的信息必须具有相关性,也就是说,它应该能够影响决策或帮助决策。为此,信息必须兼具预测价值和确认价值。财务报告中的信息必须能够帮助使用者预测结果并确认过去的预测。例如,一个企业的收入信息不仅有助于预测其销售额,也有助于确认过去的销售预测。

忠实代表

所提供的信息必须完整、中立且无误,才能忠实地反映财务状况。然而,实现这一目标并非易事,会计主体必须采取一切措施,最大限度地发挥信息的这些特性。报告主体必须确保管理层作出的关键会计估计、假设和判断是合理的。

可比性

如果某个报告实体的信息能够与其他实体的类似信息进行比较,并且能够与同一实体在不同时期或不同日期的类似信息进行比较,那么该信息将更加有用。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这样财务报告使用者才能了解报告项目的异同,并据此做出明智的决策。

可验证

报告的使用者应该能够验证报告中提供的信息,因此,为了便于验证,报告实体必须披露基本假设、编制信息的方法以及支持该信息的其他因素和情况。

合时

信息必须及时提供给用户,以便他们能够利用这些信息做出及时的决策。即使是较早的信息,也可能在其报告期之后仍然对用户有用,有助于预测趋势或确认预测结果。

易懂

必须对信息进行分类并一致报告,以便用户轻松理解。

适用于小型实体的财务报告准则

中小企业 (SME) 认为全面遵守新加坡财务报告准则 (SFRS) 过于繁琐,且会对其资源造成负担,为了减轻这些企业的压力,会计准则委员会 (ASC) 于 2010 年 1 月发布了《新加坡小型企业财务报告准则》(SFRS for SE),适用于 2011 年 XNUMX 月 XNUMX 日或之后开始的财务报告期。该准则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为蓝本,但其范围和适用性有所修改。它是新加坡财务报告准则 (FRS) 的替代方案,可用于编制和列报财务报表。与 SFRS 相比,其要求更为简单。

适用于社会企业的 SFRS 主要特点

  • 减少披露
  • 简化确认和计量规则
  • 会计处理中允许的选择和选项较少
  • 简单的起草要求,易于理解和简洁
  • 每三年仅修订一次
  • “不当成本或努力原则”消除了某些要素的要求,例如持有待售资产、中期报告、保险合同等。
一家发布通用财务报表的公司,如果不对公众负责,并且满足以下三个标准中的两个(称为规模测试),则该公司将被视为“小型实体”。
  • 年度总收入不超过10万新元;
  • 总资产不超过10万新元;并且
  • 员工总数不超过50人。
如果中小企业过去两年未能满足上述规模测试,将被取消资格。如果该公司被视为集团公司,则该标准应以合并为基础。

重要注意事项

目前根据 SFRS 制度进行报告的实体在转向 SFRS for SE 之前必须考虑以下事项。
  • 过渡成本,例如对新软件的投资、更新和员工培训。
  • 可能违反必要的规模条件
  • 贷款契约,金融机构和贷款人要求提供完整的 SFRS 报表
  • 上市计划
  • 对集团公司的影响
新加坡财务报告准则(SFRS)的全套内容可以在会计准则委员会的网站上找到。FRS 共有 30 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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